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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的公告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调整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现予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有关目录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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