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协助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二卷)》编撰工作的通知

  农质安(法)[2020]29号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站、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站、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一卷)》已正式出版,收录了2019年公布的400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并且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上已陆续展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扩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提高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影响力,促进产销对接,发挥引导消费的作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农安中心”)决定继续组织编撰出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二卷)》,收集2020年公布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为做好该书的编撰工作,现请各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工作机构”)协助做好相关内容资料提交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编委会委员

  请各省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消费指南的编写工作,并推荐1名编委会委员和1名主要参编人员(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本辖区年度书稿材料的审核把关提交等工作,出版时将根据稿件收录情况,合理确定主要编撰人员。

  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以文件形式将推荐的编委会委员和主要参编人员(联络员)姓名、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国家农安中心法规信息处。

  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二卷)》编撰要求

  (一)产品范围

  各省(区、市)2020年正式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

  (二)稿件提交方式

  本次稿件采用线上填报、审核的方式提交。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持有人登录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信息系统(http://www.aqsc.agri.cn)名录产品下的消费指南栏目,按提示要求规范填写后提交到地(市)级工作机构,地(市)级工作机构重点对产品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后提交到省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重点对产品各部分内容的词语描述和用语规范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后提交到国家农安中心。

  (三)编撰文字内容与要求

  稿件内容可在产品申报材料基础上补充、完善、提升,相关内容力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信息客观、真实、准确,语言规范,忌口语化。写作样式可参照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上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展播样例,并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组织编写和提交:

  1.主要产地信息

  按照省、县(区)、乡(镇)、村顺序描述。如果所含村名太多,只描述至乡镇一级。区名前面加上所属市名。

  2.品质特征信息

  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产品外在特征。仅描述通过人的感觉器官(视觉、味觉、听觉、嗅觉、触觉等)能够感知、感受到的产品色、香、味、形等特殊品质及风味特征。原申报材料中描述不够准确的,应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是产品独特营养品质特性。要将原申报材料的表格形式内容转化为文字描述,提供3-5个特征指标。原则上描述的产品独特营养品质特性,在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中应有检测验证。

  3.环境优势信息

  主要描述产地环境(如海拔、经纬度、水质、土壤、气温等)对产品品质的影响因素,与品质特征无关的因素无需描述,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4.收获(出栏、捕捞等)时间信息

  主要描述产品成熟(采收、出栏、捕捞等)的时间(月份)以及最佳品质期。

  5.推荐贮藏保鲜和食用方法信息

  推荐日常贮藏保鲜效果最佳的温度、湿度等方法。食用方法是生食或熟食,如煎、炒、烹、炸、凉拌、直接食用等。可推荐1-2种最佳食用方法(食谱),并配1-2幅成品原创图片。

  6.市场销售采购信息

  消费者通过何种方式可购买到该产品的方法。可提供相关网址、联系电话、二维码等信息。

  7.供稿人信息

  提供稿件的主要人员所在单位及姓名。

  (四)产品图片与要求

  每个产品原则上提供3~5张原创数码照片。可以是成熟产品的特写图,也可以是产品处于生长期的图片(如挂在树上的果实)。初加工产品可提供加工场景图片。对于加工后外观形态、色泽变化较大的产品,应提供加工成品图片,重点展示产品形态,而非包装物。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完整美观。可以采用申报时提供的图片,也可以重新提供更合适的图片。

  三、提请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二卷)》及时出版,请各省级工作机构及时指导督促各获证产品做好文稿材料网上提交工作。2020年已经公告的产品稿件,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国家农安中心。今后公告的2020年产品,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优秀文稿将优先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展播。

  (二)在编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国家农安中心法规信息处联系。联系人:黄玉萍高级农艺师(电话:010-59198523)、姚文英处长(电话:010-59198521);传真:010-5919852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

  附件:推荐编委会委员和参编人员(联络员)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推荐编委会委员和参编人员(联络员)表.docx
关于协助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指南(第二卷)》编撰工作的通知.pdf
 

农业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中国计量测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