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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8月底以来,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部署要求,印发整治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集中整治、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各学校围绕规范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积极部署落实措施,创新治理方式方法,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和举措。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 运用科技手段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省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该省各地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以及《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督促学校规范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据上报统计,目前全省100%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100%的学校建立监督组织,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日常监管。截至11月12日,全省累计有45349家次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了食品安全自查,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6061处、完成整改6016处,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36家,更换供餐单位13家。

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地结合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进行复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据统计,截至11月12日,全省共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58017户次,责令改正4388户,警告690户,立案查处219起,罚没金额31.65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136.93公斤,取缔无证经营者24户。秋季开学到目前,未接到各地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各地对照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明厨亮灶”任务指标,与教育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教育行政主管职能,调动各种力量和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推进。截至11月12日,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3.46%,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3.42%,省会城市杭州、副省级城市宁波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到99.96%和99.69%,提前完成80%的任务指标。同时,各地积极打造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升级版,大力推广“网上阳光厨房”,并开展“智能阳光厨房”试点,利用AI智能抓拍和物联网技术,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餐具消毒、紫外线检测、食品留样、物料堆放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抓拍,实时将抓拍问题推送给学校管理人员,用科技手段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河南 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 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8月初,河南省纪委监委下发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部门联动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列为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方案》下发后,河南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向省纪委监委上报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报告》。《报告》针对问题分别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列出整治问题清单、整治措施,及时汇总整治进展及成效,每10天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同时 ,还在网上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的投诉。

针对专项整治提出的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省教育厅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将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列为整治的重点。8月下旬,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学校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10个方面,要求全省各地及学校认真开展开学前后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排查工作,针对排查的问题立行立改。开学初,省教育厅下发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的通知,联合省公安厅共同开展安全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列为重要事项,全厅各处室均承担了专项行动任务,并在开学后陆续开展相关暗访调查活动。该行动已于9月底完成。9月6日,与市场监管局联合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提供自查报告。省两部门联合对全省2017-2019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的重点地区和学校进行联合督导检查。9月21日,转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并实行整治工作信息半月报制度,分四个阶段上报整治工作情况。9月30日,省教育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此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暗访检查、曝光通报等形式,夯实各级责任,务必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长陪餐制、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1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研究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事宜,并部署联合检查。11月4-6日,分两组分别赴漯河、商丘进行学校食品安全抽查。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1日后,未再有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基本实现了全省学校食堂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比例已达到90%以上,超过年初制定的80%以上目标。此外,对从2016年开始实施的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在“明厨亮灶”的基础上进行升级,目前学校食堂已超过14000个联入了省级的“舌尖安全网”,实现联网监督。此举促进了学校食堂实现规范化操作,有效降低了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大方面健全工作机制 四个重点开展自查自改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及时制定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全省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市1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迅速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健全追溯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二是落实准入机制。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优质承包单位。三是健全陪餐制度。11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目前,实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覆盖率98.4%。四是完善检查制度。持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一般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五是推行“明厨亮灶”。持续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全省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5%。

福建各地各校围绕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等四个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改。一是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1.7万户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064人次,发现安全隐患2404个,整改2356个,整改率98%。二是学校(幼儿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对现有的食品原料供货商进行现场检查,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0个,更换供餐单位7个。三是学校(幼儿园)联合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堂、供餐单位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分装和配送等,约谈388户,责令整改1388户,立案查处55起,取缔无证经营者14户,移送司法案件数1件。

9月,开展“保平安、迎大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派出由委厅领导带队的5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9市1区教育局和省属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共抽查19个县(区)教育局、90所学校,重点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共检查发现38个食品安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江西 创新零售食品监管模式 保障学校零售食品安全

10月下旬,江西省派出由15个省直单位联合组建的6个工作组,均由厅级领导带队,对全省各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工作情况开展地域全覆盖、内容全覆盖的集中督查。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各地的部署、宣传、落实和计划开展的工作等情况以及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督促各地牢牢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食品安全领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找差距、抓整改。

为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80%(南昌市100%)覆盖率的工作目标,10月16日,省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将各地“明厨亮灶”覆盖率情况向各设区市政府进行了通报,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地方政府将此项工作融入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融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行动,融入学校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并作为近两年学校食堂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由8月底的45.66%,上升到11月上旬的80.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划出“红线”,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促进形成多方共治格局。同时,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十必须”、采购“十不准”的通知》,制成挂图3万余套向全省学校和幼儿园免费提供,抓好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的溯源管控。

为有效解决校园零售食品监管难问题,印发《关于推进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监管平台建设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校园智能零售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性方案〉的通知》,建成了全省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校园零售食品流通安全溯源管控。10月上旬,组织全省11个设区市相关负责人对校园智能食品监管平台进行培训,将各地校园智能零售食品管理纳入省“监管平台”统一管理,保障学校零售食品安全。

此外,省教育厅还将中小学校后勤管理校长培训纳入“省培计划”系列,解决培训经费。目前已经举办的4期培训班,对470余名中小学(幼儿园)后勤管理校长(园长)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并产生辐射效应,通过他们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湖北 找出薄弱 补齐“短板” 可视化监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和农业农村厅认真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并针对重点任务和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教育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为提升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设水平,逐步提高B级食堂的比例,今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正式启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能力提升工作,重点解决包括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在内的薄弱环节,对照《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按照《湖北省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教育厅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督。通过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了88%。

为把本次整改工作抓出成效,省教育厅部署开展了包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在内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自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开展了联合普查与督查。

一是抽调高校师生,全面开展中小学安全普查。9月23日至9月27日,省教育厅从110所高校抽调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经过全面培训,对全省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普查。本次普查抽调了696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成了232个普查队,对17个市州的110个县(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区)进行安全普查。

二是开展实地调查,了解学校安全真实情况。普查队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一线、直查问题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对照检查、台账印证、走访咨询、讨论交流等方式开展安全调查。本次调查共抽取中小学幼儿园2155所。其中,镇区和城市学校1413所,乡村学校742所,其中幼儿园905所,小学788所,初中144所,高中92所,中职94所,特殊教育学校14所,九年制学校92所,十二年制学校14所,完全中学12所。

三是现场反馈问题,迅速开展督办整改。针对本次普查发现的所有问题,省教育厅进行梳理汇总后,分2次向各市、州教育局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要求各市、州教育局按照问题清单,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到位。对直接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尽快解决。同时,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问题,推动面上其他问题的整改,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山东 集中时间推动学校 食品安全工作大提升

山东省教育厅聚焦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发挥我党集中力量干大事的优势,集中时间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大提升。一是会同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四部门下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二是与省标准化院共同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服务、设备配置三个地方性标准,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水平,制定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制度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观摩大检查大提升行动,持续落实学校月度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四查”制度,检查学校食堂2.1万余家,实现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全覆盖。四是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各地开展“开学季”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1940余场。9月下旬,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开设“食安校园”专栏,推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报道;在全省学校举办学校食品安全知识专家讲座,强化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以《教育简报》对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力度大,措施比较到位的济南市等予以推广,督促各地对标先进地市。五是11月5日至7日,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培训会议,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和网络餐饮服务联合整治行动。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各市教育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共计253人参加培训。期间,11月5日在济南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就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研究讨论解决问题的对策。六是开展监督检查,于9月29日-10月9日,与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厅组成调研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东营、滨州、淄博市落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检查;11月1日-15日,为深入推进校园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三可”成果,与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对16个市开展专项检查,组成4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促16个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省教育厅以“明厨亮灶”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升。紧盯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以全覆盖目标为抓手,狠抓学校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依法约谈、通报。目前,全省已有19039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2.76%,其中济南、青岛两市已达到100%。2019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将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省教育厅还依托“一员一者”,共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一是市场监管与教育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辅导员”制度,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兼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二是以家长为主要群体,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通过在学校教职工、家长委员会中广泛动员,招募选聘一批食品安全志愿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工作交流群,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收集和反映食品安全问题,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检查等工作。仅烟台市就已聘请志愿者2102名,并举行了集中聘任仪式,进一步凝聚了校园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力量。

安徽 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安徽省教育厅先后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部署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工作。省各级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目前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过程中,安徽各地开展多轮现场检查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规定限期内彻底整改到位,并把整改结果报送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且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做到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宿州市通过摸底排查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深挖案件线索,快速立案查处,约谈15家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3个,立案调查10所农村幼儿园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40450元。阜阳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49份,约谈学校责任人216人,查办食品违法案件86起,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8家。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42197户次,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13100个,完成整改12381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282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140个,更换供餐单位25个。在执法监督方面: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432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51759户次,抽检食品7116件,约谈852户,责令改正4634户,警告543户,立案查处203起,罚没金额116.1738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34.415公斤,取缔无证经营者28户,移送司法案件1件。在培训教育方面:培训从业人员56479人次,发放培训材料113472份。在“明厨亮灶”方面:专项整治期间共新增食堂“明厨亮灶”410户。目前,安徽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038户,实施“明厨亮灶”12482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95.73%。其中,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12675户,实施“明厨亮灶”12130户,“明厨亮灶”覆盖率95.70%,其中1359家学校食堂采用“明厨亮灶+互联网”模式建设,监管部门、学校校长(园长)、家委会(伙委会)成员可通过远程平台和手机客户端实时查看到学校食堂后厨操作过程,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广西 罗列清单 逐一排查 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治高度,及时部署,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市教育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对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整治问题清单进行自查。二是对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等部门《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活动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19号文件列出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三是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安全问题重点整治行动。

整治以来,学校自查出食品安全隐患3871个,完成整改3655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107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35个,更换供餐单位2个。全区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3773家次,抽检食品1243批次,约谈822家次,责令改正1700家次,立案查处72起,罚没金额69.32万元。

广西属欠发达地区,各地经济发展总体较落后。为实现校园“明厨亮灶”覆盖率80%的目标,全区各地结合实际,主动借助信息化智慧监管及技术,汲取外地先进经验,充分挖掘后发优势,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当地“明厨亮灶”覆盖率。其中,首府南宁市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督导检查和日常跟踪机制,全市校园“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年底前达到100%。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科学、低成本的建设模式,一次性同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与食品安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建设,该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从9月份的56%提高到了96.9%。目前,全区“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88.5%,已提前完成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达80%的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过程中,广西持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时发力,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均及时报道本地区的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全面展示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学校按照要求采取“三个一”模式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即通过开展一次校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班上一节食品安全专题班会课、出版(张贴)一期(批)校内食品安全宣传墙报(海报)的“三个一”模式,在校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全区各级教育系统按照“开门搞整治”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作用,主动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将整治行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

湖南 完成食品安全问题 或隐患整改9038起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将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作为四个重点任务之一,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全省共检查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58870户(次),培训从业人员41459名,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335人次,督促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完成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9038起,撤换学校食品原料供货商296家,更换供餐单位21家,立案查处938起。

推进“明厨亮灶”是今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绩效目标。省教育厅加强与省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学校“明厨亮灶”建设动态情况,加强“明厨亮灶”督导建设工作。7月10日,在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培训会上,省教育厅通报了学校“明厨亮灶”建设进展情况,要求各地加快建设。10月16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因地因校制宜,采取经济、可行、有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基础硬件提升改造,努力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目标。据统计,4月10日,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总体完成比例为50%;9月15日,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总体完成比例为65.9%;11月14日,全省学校食堂总体“明厨亮灶”完成比例为85.93%,已实现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制定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超过80%”的目标。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督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11月中旬,省联合行动工作组组织4个专家组对市州整治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省教育厅副厅长唐亚武带第三组赴邵阳抽查,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抽查内容,对发现的学校食品问题督促当地切实整改。11月6日,湖南省教育厅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转发至各市州,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对通报所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行为,加强校内小卖部、超市食品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对被点名通报的学校,要求进行再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广东 坚持高位推动 形成全省整体推进格局

广东省教育厅积极贯彻落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领导重视,完善组织架构。9月上旬,省教育厅召开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9月24日,省教育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全省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部署。同时第一时间建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联合行动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案件查办、保健食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等6个项目组,建立由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全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细化部署,整体有序推进。9月12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随后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广东省教育厅积极推进学校后勤“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每月开展1次学校后勤工作的民办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深调研”。迄今已开展民办高校调研8次,涉及52所民办高校,覆盖了96%的民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全覆盖,每次实地查看1所学校的食堂、商超等后勤方面的工作,并围绕贯彻落实第45号令等问题座谈讨论,分析研判学校后勤安全工作面临的新考验,防范学校后勤的各种风险,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部署,给片区学校搭建了一个交流互鉴的平台。

网上管控,创新监管模式。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全面自查和“线下”专项检查全覆盖,同时利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食堂“线上”网络巡查,明确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填报系统数据,每日开展食堂自查,并将每日自查及整改情况录入系统。

从严督办,推动解决问题。针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9月下旬,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向各地各校发送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督办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全市各类学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在2019年底前完成“灭C”任务。

联合督导,督促工作落实。10月下旬,由省联合行动工作组组成5个督导组,由各成员单位厅领导带队,各单位分别派1名熟悉情况的同志任成员,按照统一设计的21项工作检查标准,分赴21个地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在每个地市随机抽查2个县区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各地排查的重点问题清单、各部门的工作台账情况和“五个一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新疆建设兵团 开展暗访督查 加强学校食堂监管

新疆建设兵团共有寄宿制学校306所,学生49239人。2019年,兵团投入1.5亿元,改善了14个师及99所寄宿制学校的住宿、卫生和餐饮条件,保障了薄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兵团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以“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提档升级。目前兵团各级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校负责人陪餐率达100%。

新疆建设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19年兵团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2019年度兵团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兵团教育局印发《兵团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排查校园食品隐患,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根据新疆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巡查暗访、“保平安、迎大庆”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和学校的自查自纠,从2019年年初起,采用“四直两不”方式开展了涉及开学条件保障、校舍、食品饮水与卫生防疫、校园周边和安全教育等专项检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14个师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安防设施、食品、校车、消防安全等重点要素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及时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6月中旬,新疆建设兵团个别学校、幼儿园部分学生出现腹泻等症状。兵团党委、兵团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事件发生后,有关师市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对学校进行现场调查,封存食品留样,采样及流行病学调查,并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情况。师市教育局要求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兵团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到现场开展调查,看望发病学生,指导处置工作。根据师市疾控部门对学校留样食品及生活饮用水微生物的检测,师市事故调查及危害控制组召开会议,综合研判为微生物污染引起的轻症急性肠胃炎。经过治疗学生全部康复并返校上课,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师生、家长情绪稳定,网络舆情正常。事后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了部门协调和监管。

自9月份以来,新疆建设兵团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4215户次,发现风险隐患370个,完成整改354个,师市有关部门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275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应商5个,更换供餐单位5个。截至11月15日,兵团共出动执法人员378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315户次,其中学校食堂检查覆盖率100%;抽检食品435批次;责令整改284户,警告58户,立案查处10起,罚没金额8.043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224.6公斤,取缔无证经营单位2户,培训从业人员2344人次,发放培训材料3100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覆盖督查校园周边餐饮门店 及食品销售单位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不断细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制度落实。截至11月15日,全区设有食堂或者集体供餐的学校(幼儿园)91%实现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和师生同餐制度。学校每天以排值班表的方式,安排学校相关领导付餐费与学生一起用餐,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情况,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用餐中的问题;70%以上的学校实现了家长付费定期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研究解决或反馈。

为严格管理食品原料供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供货商公示食品原料来源及加工过程,较大型的学校食堂均实现了米、面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小型食堂正在建立以县一级为单位的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并能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此外,区教育厅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集中供餐学校和单位的排查,集中排查供餐单位的进货渠道、加工过程、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情况、分装和配送情况等,对不合规的供餐单位开出整改通知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清理,确需设置的,严查许可证持证情况,并监督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对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单独或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博州、塔城地区和巴州等地的120多所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全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着力推进“明厨亮灶”,确保覆盖率达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明厨亮灶”标准,各地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制定计划,快速进行改造。截至2019年11月15日,全疆学校“明厨亮灶”率为94%,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已经达到全覆盖。2019年“明厨亮灶”率任务全面完成。

将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作为“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重要内容,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课外实践、宣传栏、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引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自觉关注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尤其是加大农村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提高。

宁夏 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

8月30日,秋季开学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与市场监管厅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全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9月11日,自治区教育厅在四部门联合召开的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此次校园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做出部署。9月23日,教育厅召开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公安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宁夏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编印了《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手册》,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工作措施、整治内容、时间步骤、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等内容。10月16日,自治区召开推进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厅对整治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也都自上而下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治过程中,将督查贯穿整治全过程。整治工作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厅多次对部分中小学食堂、学校供餐单位及其周边的食品销售店、餐饮店进行了明察暗访。10月28-31日,宁夏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由4个部门组成5个督导组,对各地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联合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有力促进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落实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地力推学校“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从操作展示、信息公示、硬件配置、规范管理、落地实施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同时大力推行4D管理、色标管理、冰箱超市化等方法,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水平。银川市为20家学校食堂建设了快检室,为餐饮单位配备二维码桌签48000个,与美团合作500家上线餐饮单位实现网上可视化,率先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实现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让学校餐厅后厨全面曝光在学生家长的视线里。目前,宁夏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6.8%。其中,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新增“明厨亮灶”数量160家。银川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部升级改造为网络厨房。“明厨亮灶请您监督”已成为宁夏学校食堂的靓丽名片。

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联合行动中,全区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数6779户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459人次,隐患自查整改1158个,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69个,更换供餐单位4个。整治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230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集体配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及校园周边小食品店、餐饮店10316家次,抽检食品451批次,约谈283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90家,警告103户,取缔无证经营户5家,立案查处58起,罚没金额12.8836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67公斤,培训从业人员7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9020份。

甘肃 重实干 破难题 抓落实 工作开展有序

在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教育部有力指导下,甘肃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点围绕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重实干、破难题、抓落实,全面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学校食堂7444家(其中,高校食堂335家、中小学食堂4629家、幼儿园食堂2480家),7365家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甘肃省教育厅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督促指导各类学校食堂按要求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来源渠道、后厨操作过程、餐饮具消毒等信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真正达到信息可查、食材可追、加工可视、风险可控、群众可感的目标。

此外,切实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监督力度,着力清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校园安全保护区)内生产、销售“五毛”食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兰州市各县区市场监管、教育、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集中进行检查,共警告84户,责令改正341户,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630人次,立案8起,罚没金额4.5万元。平凉市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的管理模式,联合开展了学校供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组织了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督部门、教育部门联合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9454户次,抽检食品9035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6192人次,责令整改3880家,立案查处143起,罚没金额83.68万元。同时,加大飞行检查、督查指导、问题通报力度,坚持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9月18日至2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陕西 采取“四不两直”开展专项督查

陕西省教育厅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强化宣传培训“四个强化”为重点,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了全省15068所学校幼儿园、161.5万名学生和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成立陕西省教育厅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教育、市场监管和卫健三部门定期会商和研判机制,统筹研究部署重大决策和应急处置。按照省食安办统一部署,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严防严控严管学校食品安全;拓展“互联网+健康教育”内容供给,建设陕西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平台,以信息化和大数据为抓手,在线展示各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和监管情况,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为确保省食品安全各项政策制度落地生根,仅2018年,陕西省教育厅就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召开6次全省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专题会议,开展了8个轮次的联合督导督查,分赴全省15个市(区、县),围绕省食品卫生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校园食品卫生10项具体工作、50项具体内容进行详细检查,特别是2019年春季开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成12个专项执法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星期的专项督查,并通过现场组织反馈、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开展“回头看”督导等方式,有效遏制了开学季食品安全和传染病群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发易发态势。通过召开会议、实地情况检查、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强化督查落实,严厉追责问责,以加强培训宣传为重点,扎实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控、预防及宣传工作方面做好工作,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强化追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针对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一方面陕西省教育厅及时约谈有关市教育局分管食品安全防控工作负责人,通报发生事件,明确整改要求,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和工作落实。另一方面,按照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这“三个不放过”原则,省教育厅及时向有关市县教育局和学校下发问责通知。2018年春季开学以来,共解聘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职务7人,警告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4人(含负有管理责任的中心校校长),其余相关人员也相应作出了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处理。为使各地学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省教育厅还将有关食品卫生事件予以全省教育系统通报,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云南 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 全面开展自检自查

联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云南省教育厅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曾继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柱任组长。细化教育系统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不落实、走过场的,约谈和问责学校主要负责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教育,利用班会、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升旗仪式、讲座、画报、标语等形式,帮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截至11月15日,培训从业人员3.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近20万份。其中,省属学校培训从业人员近1万名,发放培训和宣传材料1.3万余份。临沧市教育系统共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10000余幅,培训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500余人,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0余份,全市师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受教育人数达300000余人。西双版纳州通过校讯通、微信群、QQ群等向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饮食观念等,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专项行动期间,省教育厅牵头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师大附中、昆明行知中学、寻甸一中、弥勒县西山民中、弥勒县一幼、富民行知中学、富民县一幼等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9月29日下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突击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对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昆明艺术职业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通报了主管部门。

截至11月15日,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数3.8万余家,自查出问题数4800余个,撤换供货商30多个,约谈学校负责人903人。其中,省属学校共自查学校食堂、校内超市(小卖铺)1063 个,自查出问题数145个,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数131个,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25个。昭通学院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灭火毯损坏,部分监控设备损坏,部分就餐桌椅损坏;曲靖师范学院排查出健康证过期、鲜榨果汁的制作售卖未设置专间等问题。大理州教体局采取“十统一”模式强化监管,即:食堂管理制度统一上墙、食堂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供餐内容统一公示、饭菜质量统一要求、食品留样统一标准、食品采购统一模式、库存商品结存统一方法、付款凭证统一制定、班级台账统一要求、配餐明细统一表册。

贵州 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 高校加快发展目标考核内容

长期以来,贵州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特别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及时调整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9月30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舒勇及相关处室人员在省教育厅召开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工作措施,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决定,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要求,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教育部门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大联合督查检查力度,确保2019年11月中旬,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超过80%。

贵州省教育厅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省级检查,每次随机抽查100所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不定期开展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内学校开展普查。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督导考核内容,纳入高校加快发展目标考核内容。今年3月,贵州省教育厅派出12个调研组共89个调研小组285人,深入全省88个县(市、区)和贵安新区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一个村(社区)、每一所学校和593个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教育“大调研”。在“大调研”上下联动中,要求县(区)所派检查组,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列为调研中督查内容,确保在“大调研”中对全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管理是否到位、原材料加工及存储是否合乎要求、食品留样是否规范,对有校内超市、小卖部的学校,重点查看有无出售“三无”产品。11月上旬,省教育厅又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组成4个督导组,对贵阳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督查,实地查看中小学(幼儿园)、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种养业基地及社区。对于“明厨亮灶”工作推进较慢的铜仁市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该市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已有11237所中小学、7562所幼儿园实现“师生同餐”,11473所中小学、7688所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10801所中小学、7201所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截至11月13日,全省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4941家,覆盖学校16058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6.12%。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还会不断提高。贵阳市作为全国选定的7个城市之一,将接受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明厨亮灶”网上巡厨。

四川 高度重视 上下联动 十六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专项督查

四川省高度重视联合行动,分管副省长李云泽把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列入分管领域每月重点工作之一,要求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督促推进联合行动。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案件查办、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等各项目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省市县两级行动有力、措施到位,有效推进联合行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机制顺畅、组织有力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先后5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新闻发布会,联合省纪委监委在内的16个省级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专项督查,省教育厅采取健全法制、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等举措,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食品安全联合行动中,排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80875户次,抽检食品6773批次,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517公斤,约谈食品经营者2978人次,取缔无证食品经营44户,责令整改4586户,立案309件,罚没115.1万元。教育系统收到涉及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厅长信箱信访件6个,均作调查核实处置。迄今为止,全省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身心健康,总体情况稳定向好。

省教育厅督促各地加大学校食堂建设改造的投入力度。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等项目,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学校食堂,全面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逐步提高学校食堂量化分级水平。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习广东、上海等兄弟省市成功经验,探索推进学校食堂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管。截至目前,全省95%以上的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工作,75%以上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到良好级以上。

9月11日,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联合督查方案》的通知,从9月16-30日,分4个督查组对7个市(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联合检查。9月19日,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整治时限,建立了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从10月底开始,由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16个省级部门参与组成4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分为明查组、暗访组,对市县两级联合行动开展督促检查,现场督查联合行动推动部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发现并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同时,密切配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校园及周边劣质“五毛”食品、餐饮服务场所和摊贩进行整顿,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升了学生家长及师生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重庆 督促指导公办中小学 幼儿园食堂做到“四自主”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庆市教委深入沙坪坝区、江北区等部分学校实地调研,在广泛开展书面收集信息调研的基础上,市教委分管负责人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存在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18个区县教委分管领导、学校校长代表关于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整改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抓实学校食堂承包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做到“四自主”(学校自主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财务由学校自主核算,食材及相关物资由学校自主采购,从业人员由学校自主管理)。

联合行动开始后,重庆市各相关部门结合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供餐单位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指导。各级各类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全面自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明察暗访,督促学校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数32854户次,学校自查约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788人次。

10月25日,市教委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部署会,市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聚焦开展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0月28日,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召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市教委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开展整治行动以来,重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统计显示:全市共有学校食堂10297个,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9902个;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的共10229个,联合行动开始以来已新增“明厨亮灶”食堂893个,实施率由整治前的90.12%上升为99.33%,其中35个区县已经实现全覆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实施率达到100%;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执行率达100%。全市中小学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整改到位63个,整改到位率76.8%。

海南 “一校一案” 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档案

截至11月14日,海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督促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8748户次,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隐患2152项,已完成整改1934项;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2173人次;校方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11家,更换供餐单位1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1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1515户次,抽检食品894件,约谈1767户,责令改正750户,警告19户,立案查处93起,罚没金额19.2185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者5户。培训从业人员5656名,发放培训材料9724份。目前,全省已有3046家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总体覆盖率达91.47%,比整治初期的56.42%提高了35.05%。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举措包括:第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行动。8月中旬至9月底,针对海南省部分市县存在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实施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按照“整改一批、劝退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过程实施“一校一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档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秋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是查处儋州一中食品安全问题。10月23日,在儋州一中调研时发现该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儋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校作出罚款5万的行政处罚,该校已基本完成整改。

第二,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一是下达目标任务。针对部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在9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明确了11月10日前,全省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超过80%的建设目标,并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逐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9月29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在临高召开了“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推进会,就如何破解校园食堂管理难题、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度等目标,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三是再次下发督促通知。针对部分市县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情况,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再次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为此项建设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全力保证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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