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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4号),涉及成都市2家生产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都米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多谷果子(海苔味)(花色型膨化食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多谷果子(海苔味)(花色型膨化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683630123,生产日期:2019-5-27;规格型号:160克/袋);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成都米乡食品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编号:YB2019SC00818)后,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24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多谷果子(海苔味)(花色型膨化食品) 2400袋,共计384公斤,货值7009.2元;已销售2360袋,共计377.6公斤;库存(未销售)40袋,共计6.4公斤;召回992袋,共计158.72公斤;封存1032袋,共计165.12公斤。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日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12.32元(大写:壹仟零壹拾贰元叁角贰分);

2. 罚款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因该企业个别员工手部清洁不彻底,加之个别包装存在漏气,进而导致该批次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检查包装机,对包装组员工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过程自检互检,提高包装质量;加强员工培训与管理,严格执行洗手更衣制度规定;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7月12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彭州市港思食品厂生产蓝莓味面包、草莓沙拉夹心面包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蓝莓味面包(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4482,生产日期:2019年4月1日;规格型号:85克/袋);草莓沙拉夹心面包(烘烤类糕点)(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4481,生产日期:2019年3月18日;规格型号:90克/袋);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彭州市港思食品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SPE2019A03140、SPE2019A03139后,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26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蓝莓味面包450袋,共计38.25公斤,货值315元;已销售450袋,共计38.25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召回177袋,共计15.04公斤;封存177袋,共计15.04公斤。共生产该批次蓝草莓沙拉夹心面包600袋,共计54公斤,货值420元;已销售600袋,共计54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召回172袋,共计15.48公斤;封存172袋,共计15.48公斤。

经查,当事人彭州市港思食品厂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6日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 没收不合格产品蓝莓味面包(生产日期:2019年4月1日;规格型号:85克/袋;商标:/;质量等级:/)177袋;草莓沙拉夹心面包(生产日期:2019年3月18日;规格型号:90克/袋;商标:/;质量等级:/)172袋;

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30元(大写:贰佰壹拾元叁角);

3. 罚款人民币59000元(大写:伍万玖仟元整)。

4. 责令企业停产停业30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因该企业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上述2批次产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严格管理,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食品卫生安全质量要求进行操作;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8月22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农业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中国计量测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