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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按照辽宁省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采取多项举措,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在前期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开学前向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发放《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联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有效开展了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工作,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开学后的持证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按照省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校外托餐经营者、高校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校园周边食杂店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沈阳市局配合下,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11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议,要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大连、抚顺等市也分别召开约谈会议。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建设工作明察暗访的工作方案》,3月中旬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双随机等方式,重点对全省14个市城郊、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杂店、校外托餐经营者及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食堂等95家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落实。

多项举措,推进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全省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和全省餐饮企业大宗食材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全省已有5414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定期上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000余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录入进货采购索证索票信息。同时持续实施校园“明厨亮灶”工程。全省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持证托幼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95.6%。

今年春季开学期间,辽宁省各级监管部门累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14万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及为学生供餐的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721户,责令整改1211户,约谈责任人1294人次,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商户217家全部下线,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件,关停无证经营2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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