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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第一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

  根据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宣城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8日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检测范围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备注

1

宣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宣城市农产品

检测中心)

熊克巍

农产品农药残留

宣城市农副产品批发

市场A7栋5楼

242000

0563-5281181

〔2019〕农质检核(皖)字第0001号

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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