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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这3个地方上“黑榜”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调味品,豆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978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9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在抽检不合格食品中,鸡蛋类产品占到了将近1/3,成为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重灾区”。其次,多批次豆类产品及豆制品也出现不合格。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淘宝小妹山茶油(经营者为江西小妹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婺源县小妹山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紅花山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天猫尚客食品专营(经营者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尚客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艾美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の砖(烘烤类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天猫粮悦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粮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吃兄绿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利安信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经销、HUY FONG FOODS. INC.生产的汇丰是拉差香甜辣椒酱(原产国:美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五、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羊排(豆制品)和小牛(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分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鞋底诱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鞋底辣片(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承德怡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八、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武里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众创养鸡专业合作社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九、甘肃省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商厦销售的宜和宣散养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鑫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富利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经营者:张亚军)的桔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十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宝星桑根牧场生鲜超市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雨润果蔬批发市场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李金明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四、江苏省无锡爱莲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徐州市弘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南京市江宁区赵宝才水果店销售的桔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六、江苏省徐州明尚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淮北市康苑禽业生产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地利生鲜超市南马店销售的来自黑龙江省大庆福润肉牛加工有限公司的牛子盖(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十八、北京通糖物美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通州梨园南街店销售的标称湖北丰收粮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耀坤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甘肃等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江苏、宁夏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中规定,调和油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12 meq/k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二、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单个蜜饯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3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 g/kg;发酵豆制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3 g/kg,其余类型的豆制品均不得使用。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或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或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四、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糕点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五、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半固体复合调味料中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为0.05 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添加过程中计量不准确或搅拌不均匀造成;还有可能是复合调味料原材料的二氧化硫残留带入叠加造成。


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在终产品(干样品)中的铝残留最大限量不得超过100 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七、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的作用特点,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九、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二、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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