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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国家及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

12月3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4期)进行公示;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4期)进行公示。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一)磐石市永鑫万客隆大型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老于干菜的干桔梗(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12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珲春市大自然海产品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沈阳大商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0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欧亚商贸物流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新长盛副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长盛提子干(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3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凯旋路店销售的俏味堂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初检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五)松原市宁江区繁华生鲜超市文化康城店销售的标称磐石市取柴河镇洪桥食用菌加工厂生产的金针菇(盐水渍菜)(腌渍食用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一)龙井市惠购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洋河名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花原浆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26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通榆县康乐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丰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标准规定为≤0.20mg/g;过氧化值检出值为6.2mmol/kg,标准规定为≤5mmol/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龙井市李英玉牛肉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赵鸿艳牛肉摊床的牛肝,克伦特罗检出值为1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龙井市西市场春花牛肉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赵鸿艳牛肉摊床的牛肉和牛肝,克伦特罗检出值分别为4.8μg/kg和1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五)敦化市乐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室经典葡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10g/kg,标准规定为≤0.2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89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六)标称白城市阿宝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巴氏鲜牛奶(生产日期2018-05-30和2018-05-31),蛋白质检出值分别为2.72g/100g和2.74g/100g,标准规定为≥2.9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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