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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天津市市市场监管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天津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统筹国家、市、区三级食品安全抽检,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风险。出台《天津市区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统一各区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抽检项目和抽检要求,结合各区常驻人口数量,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围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全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确保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无固定经营场所,占路经营、摆摊设点流动摊贩;排查有固定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单位;依法取缔黑外卖;依法查处利用违章棚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开展进校园、进课堂食品安全讲座3679次,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板5064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52563份,张贴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公告7833份。市场监管委联合公安、商务、海关、广电、网信、文化广播等部门联合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 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制定下发天津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2018版)》及其实施细则,对七大项目创建指标、5个硬性指标细化了187条细则,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平区等4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村居协管人员稳步增加。其他各区均已经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推进天津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建设 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

  围绕“注重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信息公开、社会共治”五大理念,市市场监管委、市农委、天津海关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建设天津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开展网格管理、日常监管、食品检测、关键风险点监管、自动预警、食品主体信用管理、食品安全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将全市8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共4个等级,基层监管干部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管,监管全程电子化留痕。

  五、强化社会共治 提振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60余项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6万余份,受理投诉举报282件,组织4万人次走进田间地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学校、进口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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