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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工)职业能力评价通知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且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同时取得从事食品检验的资质,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也是SC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换证的必要资质。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检验检测手段,提升出厂检验能力,全面加强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充分考虑到检验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均很强的工作,进一步促进食品检验员知识更新和检验能力保持,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现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能力评价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评价等级:

食品检验员、农产品检验员考核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三、职业评价申报条件:(根据申报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确认申报等级)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职业能力)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评价费用:

初级1550元/人;中级1750元/人;高级1900元/人(含教材、资料、考核、证书等全部费用)。


五、评价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食品检验概述


六、考核方式:


根据通知参加线上考试。


七、证书颁发:


成绩合格者,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统一编号颁发化学检验员(高级/中级/初级)证书,并在网上登记管理。



八、报名资料:

1、2寸蓝底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复印件。


农业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中国计量测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