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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市场的样本采集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进行样本采集,是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日常监管和验收的核心工作。与产地抽样不同,市场抽样更侧重于批次管理、现场封样以及样品的即时可追溯性。


以下是市场样本采集的标准操作全流程:


第一步:抽样前的准备与计划

在出发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物资和方案准备:

制定抽样计划:根据当地食用农产品的季节特点、市场交易高峰期以及日常监管重点,制定明确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的时间、地点、品种、批次和检测项目)。

准备抽样工具:携带规范的抽样单、执法证或工作证、无菌采样袋/瓶、封条、记号笔、照相机(或执法记录仪)、保温箱或冷藏设备等。

人员要求: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需主动向被抽检单位出示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或相关证件。


第二步:现场采集与封样(核心操作)

到达市场后,需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实地操作:

确定抽样批次:这是市场抽样的关键。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划分批次:

畜禽肉:同一胴体相同部位视为一个批次。

禽肉:同种、同部位、同一码放堆视为一个批次。

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同一摊位、同一种类、同一码放堆的产品视为一个批次。

现场随机抽取与缩分:在确定的批次中,避开有病虫害或机械损伤的个体,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对于较大个体的样品(如西瓜、整条鱼、大块肉),需在现场进行分割,分别作为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并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现场封样与签字:样品一经抽取,必须当场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封条》)。封条上需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复检备份样品应单独封样。

规范填写抽样单:详细完整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名称(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实际地址(若在批发市场需记录摊位号)、样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等。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同样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现场信息采集: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外观、营业执照、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的过程、封样完毕后的样品外观、以及包含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的合影等,确保整个采样过程可追溯。

支付样品购置费:抽样人员必须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并索取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


第三步:样品运输与流转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样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全送达实验室:

严格控制运输时限与条件:

畜禽肉、水产品:采集后应冷藏,并在8小时内送达承检机构;若无法及时送达,应采取冷冻储存。

水果、蔬菜、鲜蛋:采集后可常温保存,并在8小时内送达承检机构;若无法及时送达,应采取冷藏储存。

易碎品或有特殊贮运条件要求的食品,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运输过程符合标准。

严禁被抽检方送样:抽取的样品必须由抽样人员亲自携带或寄送,绝对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寄、送样品,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市场快速检测(快检)的特殊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通常会设立快速检测室。快检的样本采集也有其特定的规范:

检测时间:原则上应在市场交易高峰前完成抽样和检测,以便及时公示结果。

抽样量与留样:快检的抽样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g,且必须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以备后续异议复检。

结果处置:快检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立即告知被检测对象并暂停销售。若销售者对快检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但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必须由法定机构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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