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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虾类的制备

作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虾类的样品制备同样需要根据检测目的(理化指标检测或微生物检验)来采取不同的前处理流程。以下是虾类样品制备的标准化操作规范:


1. 常规理化指标制备(兽药残留、重金属等)

这是虾类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最常见的制备要求,主要针对虾肉中的药物(如磺胺类、呋喃类)和重金属残留。

取样数量:至少抽取 10尾 虾,且混合后的可食组织总量不少于 50g。

取样部位:取虾的可食部分(通常指去除头胸甲和外壳后的肌肉,部分检测要求保留头胸部内脏)。

制备步骤:

清洗:将活虾或鲜虾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体表的泥沙和污物。

去杂:用剪刀剪去虾头(头胸节),剥去外壳。根据具体检测项目的要求,决定是否保留虾线(肠腺)或头胸部内脏(例如某些兽药残留检测需包含代谢器官)。

切块与匀浆:将取下的虾肉(及规定保留的内脏)切成小块,放入组织捣碎机或匀浆机中充分捣碎、匀浆。

分装:将制备好的均匀样浆,按每份不少于 50g 分装入洁净的聚乙烯样品袋或容器中,密封并加贴样品标签。

保存:兽药残留检测的鲜样必须在 -16℃ ~ -20℃ 条件下冷冻保存。


2. 微生物检验的样品制备

微生物检验要求严格的无菌操作,且取样部位会根据是检测“卫生指示菌”还是“致病菌”而有所不同。

卫生指示菌检测(如菌落总数):

取样部位:仅采取腹节内的肌肉。

操作:将虾体在无菌水下冲洗干净,摘去头胸节。用灭菌剪刀剪除腹节与头胸节连接处的肌肉,然后挤出腹节内的肌肉。称取 25g 肌肉放入含有 225mL 无菌生理盐水(0.85% NaCl溶液,海产品宜用3.5%~4.0% NaCl溶液)的均质袋中,均质1~2分钟。

致病菌检测(如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

取样部位:采取腹节肌肉与腮条(或头胸节内的内脏)的混合样。

操作:将虾体在无菌水下冲洗,剥去头胸节壳盖,用无菌剪刀剪取腮条,将腹节剪碎。取腮条及剪碎的腹节混合样 25g,放入相应的 225mL 无菌增菌液中,均质1~2分钟。

小型虾类:

如果是个体较小的虾(如虾苗或小白虾),可不去壳,直接用无菌剪刀剪碎后称取 25g 样品进行均质。


3. 检验员实操注意事项

防止交叉污染:在制备理化指标样品时,处理完一个批次的虾后,必须彻底清洗刀具、砧板和匀浆机,或使用一次性器具,防止不同样品间的交叉污染。

样品均匀性:虾肉在反复冷冻和解冻后容易出水、质地改变,导致难以匀浆。在检测前如果发现样品较难分散,可适当借助超声混匀,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三分样原则:与鱼类一样,制备好的理化检测样品需平均分为检验样、留样和备样(复检样)三份,分别装入洁净容器密封保存,以备后续检测、复核或仲裁使用。

快速制样与冷冻:虾类极易腐败变质,现场制样应迅速。分装密封后的样品需立即放入低温冷冻设备中保存和运输,确保待测成分不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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