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员总灰分的检测
食品检验员在进行食品理化检验时,总灰分的测定是一项基础且重要的指标。灰分是指食品经高温灼烧后残留的无机物,主要为氧化物、盐类(如钾、钠、钙、镁、铁、磷等的磷酸盐、硫酸盐、氯化物等)。总灰分含量可以反映食品的纯净度、加工精度、是否掺杂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土)或是否添加了非法填充物。
该方法广泛应用于谷物、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茶叶、香辛料等产品的质量控制,是《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中的标准方法。
一、什么是总灰分?
总灰分是食品在高温(500~600℃)下完全灼烧,有机物被氧化分解,挥发逸出,剩余的白色或灰白色残渣即为总灰分。其质量占样品干重的百分比即为总灰分含量。
灰分过高:可能含泥沙、加工助剂残留或非法添加(如滑石粉)。
灰分过低:可能过度精制,营养损失。
不同食品有其典型灰分范围,可作为品质判断依据。
例如:
小麦粉:≤0.75%
大米:≤0.6%
乳粉:≤7.0%
茶叶:≤6.5%
二、基本原理
将样品置于坩埚中,在电热炉上炭化后,放入高温马弗炉中于550±25℃下灼烧数小时,直至有机物完全氧化、灰化完全。冷却后称重,计算灰分含量。
三、仪器与设备
马弗炉:可加热至600℃以上,控温精度±25℃。
瓷坩埚或石英坩埚:耐高温,常用容量15~30 mL。
分析天平:精度0.1 mg(万分之一克)。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坩埚钳:耐高温。
电炉或电热板:用于样品炭化。
硫酸或三氯化铁乙醇溶液(可选):用于固定碳粒,防止爆燃。
四、操作步骤
准备坩埚
将洁净坩埚用稀盐酸煮沸,洗净,烘干。
放入马弗炉中,在550±25℃下灼烧30分钟。
取出后在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
称重,记为 m₀(空坩埚质量)。
重复灼烧至恒重(连续两次称量差≤0.5 mg)。
称取样品
高灰分样品(如乳粉):1~2 g
低灰分样品(如面粉):3~10 g
根据样品灰分含量估计取样量:
均匀称取样品于已恒重的坩埚中,记为 m₁(坩埚 + 样品质量)。
液体样品可先在水浴上蒸干。
炭化
将坩埚置于电炉或电热板上,缓慢加热,使样品逐步炭化。
初期小火,防止起泡溢出或燃烧过猛。
待无黑烟产生,样品呈黑色炭化物时停止。
灰化
将炭化后的坩埚放入马弗炉,在550±25℃下灼烧2~4小时。
取出,冷却至室温,放入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
称重,记为 m₂。
恒重判断
再次放入马弗炉灼烧30分钟,冷却后称重。
若前后两次称量差≤0.5 mg,视为灰化完全。
否则继续灼烧,直至恒重。
计算总灰分含量
总灰分(%) = [(m₂ - m₀) / (m₁ - m₀)] × 100%
其中:
m₀:空坩埚质量
m₁:坩埚 + 样品质量
m₂:坩埚 + 灰分质量
五、不同类型食品的灰化条件参考
谷物、面粉、淀粉:550℃,2~3小时
乳制品、奶粉:550℃,3~4小时
油脂:先加助灰化剂(如纯碱、乙醇),再灰化
含糖高或易膨胀样品:可加1 mL辛醇或植物油防止起泡
难灰化样品:可加少量硝酸或过氧化氢助燃
六、注意事项
防止爆燃
炭化时必须缓慢加热,避免明火直接接触样品。
可滴加几滴三氯化铁乙醇溶液,使炭粒固定,防止飞溅。
灰化不完全
若残渣呈黑色,说明有机物未完全氧化,需延长灼烧时间。
可加少量硝酸湿润后继续灼烧。
吸湿问题
灰分易吸湿,冷却和称重过程要迅速。
干燥器中的干燥剂应定期更换。
坩埚选择
瓷坩埚经济常用,但可能含微量硅酸盐,影响极低灰分样品。
石英坩埚更纯净,适用于高精度检测。
平行测定
建议做两份平行样,结果取平均值。
两份结果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安全操作
马弗炉高温,取放坩埚时戴隔热手套。
灰分残渣为强碱性,避免接触皮肤或吸入粉尘。
七、适用性与局限
适用样品:
大多数固体或半固体食品
水分含量不高或已干燥的样品
不含挥发性无机物的食品
不适用或需改进的情况:
含大量氯化物的样品(如食盐、海产品)——高温下可能挥发损失,建议用碱性熔剂法或测定不溶性灰分。
含挥发性金属(如汞、铅)的样品——需特殊处理。
油脂类样品——需加助灰化剂,防止燃烧过猛。
八、总结
总灰分检测是食品检验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操作虽简单,但细节决定成败。通过测定总灰分,可以判断食品是否掺杂、加工是否规范、原料是否纯净。
检验员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控制炭化、灰化温度和时间,确保灰化完全并达到恒重。对于异常高灰分的样品(如面粉发灰、乳粉结块),应结合感官、显微镜检查或重金属检测,进一步排查是否掺入泥沙、滑石粉等非法添加物。
在实际监管中,总灰分常与水分、蛋白质、脂肪等指标结合,全面评估食品质量。对可疑样品,应及时封样送检,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