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员样品的采集、制备及保存
食品检验员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中,样品的采集、制备及保存是确保检测结果科学性、准确性和代表性的关键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检测结果偏差,进而影响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判断。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执行。
一、样品的采集(Sampling)
采样是检验的第一步,其核心目标是获取具有代表性、均匀性和无污染的样品。
1. 采样原则
代表性:样品应能真实反映整批食品的质量状况,避免仅取表面或局部样品。
随机性: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防止主观选择带来的偏差。
及时性:样品应在规定时间内采集,避免因存放时间过长导致成分变化。
无菌操作:微生物检测样品必须无菌采集,防止外源污染。
合法性:采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做好封样、记录和签字确认。
2. 采样工具与容器
工具:不锈钢刀、剪刀、勺、取样器、无菌采样袋、玻璃瓶、塑料瓶等。
容器要求:
化学检测:清洁、干燥、不吸附待测物(如避光棕色瓶用于光敏物质)。
微生物检测:灭菌、密封、无菌操作。
挥发性成分检测:密闭、低温、避免使用塑料容器(可能吸附)。
3. 采样方法
固体食品(如大米、面粉、肉制品):
使用四分法缩分,取对角两份混合后再次缩分,直至获得所需数量。
液体食品(如牛奶、饮料、食用油):
充分摇匀后取样,避免沉淀影响。
半固体食品(如酱料、果冻、奶油):
搅拌均匀后取样,注意容器底部是否分层。
散装食品:
在不同位置多点取样,混合后缩分。
预包装食品:
按批次、生产日期抽取,注意保质期和包装完整性。
4. 采样量
一般不少于检验用量的三倍,用于检验、复检和备查。
例如:常规理化检验每份不少于200g,微生物检验不少于250g。
二、样品的制备(Sample Preparation)
样品制备是将采集的原始样品处理成适合检测的状态,确保样品均匀、可测。
1. 制备原则
均质化:使样品成分分布均匀,减少取样误差。
避免污染和变质:使用清洁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防止目标成分损失:如热敏成分避免高温处理,光敏成分避光操作。
2. 常见制备方法
粉碎与研磨:
适用于谷物、茶叶、调味品等。
使用组织捣碎机、研钵、球磨机等,过筛(如40目)确保粒度一致。
均质:
适用于肉类、乳制品、果蔬等。
使用高速组织匀浆机或均质器,使样品成为均匀浆状。
混合与缩分:
对大样进行充分混合后,采用四分法或分样器缩分至实验用量。
提取与净化:
针对农药残留、添加剂、毒素等,需溶剂提取、固相萃取(SPE)、液液萃取等前处理。
过滤与澄清:
液体样品如有沉淀,需过滤或离心后取上清液。
3. 特殊样品处理
含油脂样品:可加热融化或加入有机溶剂助溶。
高糖或高蛋白样品:可能干扰检测,需脱糖、脱蛋白处理。
冷冻样品:应在0~4℃解冻,避免室温解冻导致微生物增殖或成分降解。
三、样品的保存(Sample Storage)
样品保存的目的是在检测前维持其原始状态,防止成分变化、污染或腐败。
1. 保存原则
分类存放:不同类别、不同检测项目样品分开存放。
标识清晰:标签应包含样品名称、编号、采样时间、保存条件、检测项目等信息。
防止交叉污染:密封保存,避免气味或微生物交叉。
可追溯性:建立样品台账,记录流转过程。
2. 保存条件
| 样品类型 | 保存条件 | 保存时间 | 说明 |
|---|---|---|---|
| 理化检测样品 | 常温或冷藏(4℃) | 一般≤7天 | 避光、密封,防止挥发或吸潮 |
| 微生物检测样品 | 0~4℃冷藏 | ≤24小时 | 必须冷链运输,尽快检测 |
| 冷冻食品 | -18℃以下冷冻 | ≤1个月 | 保持冷冻状态,避免反复冻融 |
| 挥发性成分样品 | 密闭容器,4℃避光 | 尽快检测 | 如酒精、香精类 |
| 毒素类样品(如黄曲霉毒素) | 避光、干燥、4℃ | ≤1个月 | 防止光照降解 |
| 农药残留样品 | -20℃冷冻 | ≤3个月 | 长期保存需深冻 |
3. 保存注意事项
禁止添加防腐剂:除非标准允许,否则不得为保存样品而添加任何化学物质。
冷链管理:微生物和易腐样品必须全程冷链(冰袋、冷藏箱)运输和保存。
复检样品保留:初检后,剩余样品应按规定保存,以备复检或仲裁。
四、总结
样品的采集、制备与保存是食品检验工作的基础环节,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法律效力。食品检验员必须:
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如GB/T 5009系列、GB 4789系列)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如ISO/IEC 17025)要求。
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采样代表性、制备均一性、保存稳定性。
做好记录与标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加强培训与监督,提升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只有在源头把控好样品质量,后续的检测数据才具有科学价值和法律效力,真正发挥食品安全“守门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