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员感官检测的基本要求
食品检验员在开展感官检测时,必须遵循一系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重复性和法律效力。感官检测虽依赖人的感觉器官,但绝非“凭感觉”,而是一项高度标准化的技术工作。以下是感官检测的基本要求:
一、对检测环境的要求
专用感官评价室
应设有独立的评价区、样品准备区和讨论区,避免相互干扰。
评价区应与制样区物理隔离,防止气味串扰。
环境控制
温度:保持在20~25℃,避免过冷或过热影响感官灵敏度。
湿度:相对湿度40%~60%,防止口腔干燥或鼻腔不适。
通风:良好但无强风直吹,避免干扰气味判断。
光线:使用可调光的中性白光(如D65标准光源),避免色温影响色泽判断;必要时使用红光灯(如评估油脂氧化)。
噪音:安静,无明显背景噪音,避免干扰注意力。
无干扰气味
实验室不得使用香水、空气清新剂、强味清洁剂。
样品准备区应配备排风系统,及时清除异味。
二、对检测人员(评价员)的要求
基本健康条件
无感冒、鼻炎、口腔溃疡、皮肤病等影响感官功能的疾病。
无吸烟、酗酒、嚼槟榔等不良习惯(检测前至少1小时内禁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视力、嗅觉、味觉正常,必要时进行筛选测试。
专业培训
接受系统培训,掌握食品感官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熟悉常用术语(如“酱香”、“焦糖味”、“回甘”、“涩感”、“粘稠度”等)。
能够使用评分量表(如9点标度、线性标度)进行量化评价。
人数要求
差别检验:6~10名经过培训的评价员。
描述性分析:8~12名高度训练的专业小组成员。
消费者测试:50人以上目标人群。
状态管理
检测前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避免疲劳、情绪波动。
每次评价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小时),避免感官疲劳。
三、对样品的要求
代表性
样品应能代表整批产品的质量状况,采样方法科学(如随机抽样、四分法缩分)。
均一性
样品需充分混合或均质,确保每份样品成分一致。
固体样品应粉碎过筛,液体样品应摇匀。
呈样方式标准化
使用无色、无味、无标记的容器(如白色瓷杯、透明玻璃杯)。
样品量适中(如液体10~20mL,固体20~30g),避免过量导致感官负担。
温度控制:根据食品特性设定(如冷饮冷藏、热食温热)。
编号与随机化
样品采用三位随机数编号(如357、108),避免顺序效应。
呈送顺序应随机,防止先入为主的影响。
四、对检测方法与流程的要求
方法标准化
采用国家标准(如GB/T 12312、GB/T 15549、GB/T 14191)或国际通用方法(如ISO 4120、ASTM E679)。
明确检测目的(是判断差异、描述特征还是评估喜好)。
盲评原则
评价员不得知晓样品品牌、来源、处理方式等信息,防止心理暗示。
清洗与间隔
每品尝一个样品后,需用清水漱口,必要时咀嚼无味面包或苹果片清除余味。
样品间休息1~2分钟,确保感官恢复。
记录规范
使用统一的评价表格,实时记录色泽、香气、滋味、口感等维度。
评价语言应客观、具体,避免模糊词汇(如“好”、“不好”)。
五、对数据处理与结果判定的要求
数据收集与整理
原始记录完整,包括样品信息、环境条件、评价员编号、评分结果。
采用统计学方法(如方差分析ANOVA、t检验、主成分分析PCA)分析数据。
异常值处理
发现明显偏离的数据,应核查原因,必要时剔除并注明。
结果判定
对照产品标准或参考样进行判断。
差别检验需查统计表(如二项分布表)判断差异显著性(p<0.05)。
描述性分析结果可用雷达图、柱状图直观展示。
六、安全与伦理要求
食品安全
确保样品无毒无害,不强制评价员食用可疑或高风险样品。
对可能含过敏原(如花生、海鲜提取物)的产品,应提前告知。
卫生规范
评价员手部清洁,使用一次性餐具或消毒器皿。
微生物检测样品不得用于品尝。
伦理原则
尊重评价员意愿,自愿参与。
保护消费者测试中的个人信息。
七、总结
食品检验员进行感官检测时,必须做到“环境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样品代表性、方法科学化、流程规范化、数据客观化”。感官检测不是主观臆断,而是建立在严格控制条件基础上的科学评价。
只有全面落实上述基本要求,才能确保感官检测结果具有可比性、可重复性和权威性,真正为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控制和产品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