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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销售企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健康、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该制度旨在从源头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所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以下是一个全面的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框架与要点:


一、 制度目的

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杜绝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进入销售环节。

履行法定义务:遵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要求。

建立追溯体系:通过完整的记录,实现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维护企业信誉:提升消费者信任,降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蔬菜、水果

畜禽肉类(生鲜、冷冻)

水产品(鲜活、冰鲜、冷冻)

禽蛋

食用菌

初级加工农产品(如干制、腌制、速冻等,但不包括深加工食品)


三、 进货查验流程

1. 供应商资质审核(准入管理)

要求:在首次合作前,必须对供应商(包括产地供货商、经销商、合作社等)进行资质审核。

查验内容:

营业执照:确认其经营范围包含所供农产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适用):特别是对于经销商。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优先查验):这是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和承诺的体现,是重要的追溯凭证。

产地证明:如采购自生产基地,应索取产地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于畜禽肉类、禽蛋、生鲜水产品等,必须查验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水生动物检疫证明)。

其他资质:如属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应查验相应的认证证书。

记录: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资质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归档保存。

2. 每批次进货查验(到货验收)

收货确认:

核对送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次、保质期等信息与采购订单是否一致。

检查运输车辆和工具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农产品运输要求(如冷藏车温度达标)。

外观质量检查:

是否有腐败变质、霉烂、异味、虫蛀、病斑等。

色泽、形态是否正常。

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标识是否清晰(品名、产地、生产者/供货者、生产日期/批次等)。

感官检查:对每批次农产品进行目视、嗅觉、触觉等感官检查。重点检查:

数量核对:清点实际到货数量,与送货单核对。

证明文件核查:

必须索取并查验:每批次货物对应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产地证明。

必须索取并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适用于畜禽肉、禽蛋、水产品)。

查验其他证明:如检验检测报告(尤其对高风险品类或重点供应商)、绿色/有机认证标志等。

核对信息:确保证明文件上的品名、数量、产地、日期等信息与实际货物相符。

抽样检测(可选/必要时):

快速检测:利用农残速测仪、兽残速测卡等设备,对高风险品类(如叶菜类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进行快速筛查。

委托送检:对快速检测异常、供应商资质存疑、新供应商或重点品类,可抽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测。

结果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坚决拒收或按不合格品处理。

3. 记录与建档

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详细记录每次进货的以下信息:

农产品名称、数量、规格

生产日期/产地/批次

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

查验结果(合格/不合格)

索取的证明文件名称及编号(如合格证号、检疫证号)

验收人员签名

保存证明文件:将每批次索取的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与进货查验记录一并归档。

保存期限:所有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对于保质期超过六个月的产品,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相关法律法规有更长要求的,从其规定。

4. 不合格品处理

立即隔离:对查验中发现的感官不合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虚假、快速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区,不得入库或上架销售。

记录与追溯:详细记录不合格品信息(品名、数量、批次、不合格原因、供应商),并通知供应商。

处理方式:根据情况采取拒收、退货、销毁等措施。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如拍照、视频、第三方见证)。

报告: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如严重污染、禁用药物残留),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 责任与监督

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如采购主管、质检员)负责进货查验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内部监督: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培训:定期对采购、验收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知识、查验技能的培训。

处罚:对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弄虚作假、导致不合格品流入销售环节的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五、 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核心要点总结:农产品销售企业的进货查验制度,核心在于“一查二验三记”——查供应商资质、验产品证明与质量、记完整信息与凭证。尤其要重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索取与核验,这是当前法规要求的重点。通过严格执行此制度,企业能有效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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