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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复检机构的要求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在进行复检时,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标准。这些规定主要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制定,确保复检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关于复检机构的一些基本要求:


一、法律地位和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复检机构应当是独立法人,以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授权名称申请:如果是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等名义申请的,应随其法人同时申请,并由所在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资质认定证书:复检机构需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已获得实验室认可(提供认可证书复印件)。


三、审核推荐

卫生系统机构:由卫生部审核推荐。

农业系统机构:由农业部审核推荐。

其他食品检验机构:由国家认监委审核推荐。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216-2017)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对食品复检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机构:明确机构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人员:规定了人员的专业背景、培训及资格认证要求。

场所环境:强调了实验室的安全性、环境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设备设施:明确了仪器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校准要求。

管理体系:涵盖了质量管理、文件控制、内部审核等内容。

其他方面:还包括样品管理、记录保存、报告出具等具体操作指南。


五、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的具体流程

提出复检申请:被抽样单位或生产者可在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提交材料:需提交复检申请书、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结果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受理与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检申请,并随机确定复检机构。

实施复检:复检必须是对备份样品实施,使用与初检相同的检验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并提交结论。


以上内容概述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在处理复检事务时所需遵守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为了确保复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所有参与复检的机构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此外,随着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更新,具体的条款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从业者应持续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和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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