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五)
流转中心样品保存
02实验室样品保存
03入库样品保存
流转中心应短期保存送检样品、留存备用样品、省级样品库和国家样品库入库样品,样品需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无污染处。
流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查询样品信息,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接收送达样品,新建送检样品样包,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安排密码平行样品和统一监控样品,打印送检样品二次编码标签和样包标签,扫描样包标签二维码流转样品。
02实验室样品保存
检测实验室应保存分析取用后的送检样品,一般保存3个月,样品需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无污染处。
实验室工作人员通过样品测试手持终端查询样品信息,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接收送达样品,按照本技术规定要求保存样品;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查询测试项目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析测试。
03入库样品保存
当农产品样品需要长期保存时,一般要建立专门样品库。样品库建设以安全、准确、便捷为基本原则!
长期保存的水稻、小麦农产品样品含水率需低于13%,用种子锥形瓶密封,保存期限至少3年。样品库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75%)、阴凉(10-20℃)、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要定期检查样品,防止霉变、鼠害及样品标签脱落等,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