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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现场采样步骤

食物中毒现场采样步骤,具体如下:


1.采样器材准备

(1)采样用具:灭菌盐水的试管、灭菌广口容器、镊子、灭菌棉枝、试管架、酒精灯、规格板、具有封口条的胶袋、低温保温箱(包)。

(2)防护用具: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一次性)、白大衣(或防护服)、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

(3)样品采样登记用品:标签贴纸、封条、油性双头笔;个案调查表、样品采集记录表等。


2.采样方法

剩余食物,炊具、容器,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及咽喉涂抹标本采取病人的新鲜呕吐物和排泄物,避免混入其他物质。


3.一般采样步骤

(1)采样至少2人,组织人员到达中毒场所,出示“采样员证”,由中毒场所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按规定方法采样。

(2)对样品进行编号签封,并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一式3份,详细记录样品名称、采样的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最后采样者和被检查单位在“样品采集记录表”上签字。

(3)必要时,应作现场情况调查,(如原料来源、加工方法、运输保存条件、销售各环节的卫生状况及有关证件等)并作详细记录。现场监测时,应准确记录所测数据。


4.样品送检

采集样品后,最好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也不超过4小时。夏季送检样品时,应注意冷藏,但不得在样品内加入任何防腐剂。应附详细送检申请单,填明样品名称、件数、重量、来源、送检时间、中毒表现、有限范围的检验项目、采样条件(容器是否灭菌、有无封签)、送样人。送检样品必须有牢固的标签,标明样品名称、编号、采样人、采样日期,严密封闭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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