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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实验室有毒污染物处理方法

打碎的培养物,立即用5%煤酚皂液或石炭酸喷洒和浸泡被污染部位,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

微生物实验室所用实验器材、培养物等未经消毒处理,一律不得带出实验室。

染菌后的吸管,使用后放入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溶液中,最少浸泡24小时,再经121℃,30min高压灭菌。

涂片染色冲洗片的液体,一般可直接冲入下水道,染色的玻片放入5%煤酚皂液中浸泡24h后,煮沸洗涤。

经培养的污染材料及废弃物应放在严密的容器或铁丝筐内,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待统一进行高压灭菌。

经微生物污染的培养物,必须经121℃,30min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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