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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需不需要常态化?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二、食品抽检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技术支撑。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三、2022年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部署全国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和特点,均衡推进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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