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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检验取样有哪些要求条件?

一、取样准备

(1)取样时该样品必须是代表该批产品情况。

从车间取回样品冷冻品按要求进行解冻,干燥食品可放在常温冷暗处,易腐和冷却样品应放入10℃环境。冷冻样品来不及检验应放入-15℃以下冰箱内,待检样品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6h。

(2)解冻

原则上冷冻样品取出后,按包装原样在室温下自然解冻;也可在0-4℃环境解冻,时间不超过18小时;也可在温度不超过45℃环境中解冻,时间不超过15min。如果这些解冻条件对有些产品尤其是大块冷冻品达不到解冻的目的,可参照以下解冻时间。

① 100-300g调理食品45℃解冻10min左右;

② 500g以下冷冻蔬菜30℃解冻40min左右;

③ 500g以上冷冻样品37℃解冻1h左右;室温下解冻2h左右。

※ 备注:将样品解冻到半解冻状态(用剪刀能剪开的程度)。

(3)操作环境

试验前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将工器具、无菌间灭菌消毒,达到无菌状态。

操作试验的准备物品均质袋、酒精及酒精棉、吸管、平皿、稀释液、剪刀、镊子、无菌盆等物品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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