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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基础知识和操作方法

一.范围

1.食品微生物检验基本原则,要求

2.适用食品微生物检验

  二.实验室基本要求

1.环境:

a)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b)工作区域与办公室区域明显分开

c)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布局采用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d)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和洁净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e)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室)进行,洁净区域应有明显的标示。

f)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人员:

a)相应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b)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的消毒知识

c)食品微生物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d)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e)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辩色的实验

3.设备:

满足实验要求;放置适宜环境;定期检查,检定,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

操作安全;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

4.检验用品:

使用前清洁和无菌;需灭菌的检验用品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用合适的材料包裹或

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检验用品的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和未灭菌的

用品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灭菌检验用品应记录灭菌/消毒的温度与持续时间

5.培养基和试剂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 4789.28的规定执行

6.菌株

a)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或同行认可机构保存的,可溯源的标准或参考菌株

b)应对未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登记注册的原始分离菌株进行系统,完整的菌株

信息记录,包括分离时间,来源,表型及分子鉴定的主要特征

c)实验室应保存能满足实验需要的标准或参考菌株,在购入和传代保藏过程应进行验

证试验,并进行文件化管理

三.样品的采集

1.采样原则

确定采样方案,样品代表性,无菌操作原则,保存和运输中,防止原有微生物的数量变化

2.采样方案

a)类型:二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

b)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样品采集

3.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法:无菌操作原则, 采样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采样工具和容器

应无菌,干燥,防漏,形状及大小适宜。

a)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保持包装的完整,避免污染。

b)非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原包装小于500g的固态食品或小于500mL的液体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大于500mL的液体食品,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分别从相同批次的n个容器中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大于500g的固态食品,应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几个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c)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根据不同食品的种类和状态及相应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检

验单位,用无菌采样器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

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4.采集样品的标记

5.采集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四.样品检验

1.样品处理

a)核对信息

b)尽快检验

c)冷冻食品在45℃以下不超过15min, 2℃~ 5℃不超过18h解冻后进行检验

2.检验方法的选择原则

a)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b)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性检验方法时,应以常规培养方法为基准方法

c)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量检验方法时,应以平板计数法为基准方法

五.生物安全与质量控制

1.生物安全:符合GB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国家标准

2.定期对实验用菌株,培养基,试剂等设置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和空白对照

3.实验室对重要的检验设备(特别是自动化检验仪器)设置仪器比对

4.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人员比对

六.记录与报告

1.检验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观察到的现象,结果和数据等信息

2.实验室应按照检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准确,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验结果

七.检验后样品的处理

1.检出致病菌的样品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2.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

八.注意事项

1. 逐级稀释时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

2.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 次1 mL 无菌吸管。

3.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48 h±2 h。水产品30 ℃±1 ℃培养72 h±3 h。

4.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约4 mL),凝固后翻转平板。

5.培养时,普通平皿最多层叠不超过六个平皿。

6.每个样品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超过2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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