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基础知识和操作方法
一.范围
1.食品微生物检验基本原则,要求
2.适用食品微生物检验
二.实验室基本要求
1.环境:
a)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b)工作区域与办公室区域明显分开
c)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布局采用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d)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和洁净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e)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室)进行,洁净区域应有明显的标示。
f)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人员:
a)相应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b)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的消毒知识
c)食品微生物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d)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e)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辩色的实验
3.设备:
满足实验要求;放置适宜环境;定期检查,检定,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
操作安全;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
4.检验用品:
使用前清洁和无菌;需灭菌的检验用品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用合适的材料包裹或
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检验用品的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和未灭菌的
用品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灭菌检验用品应记录灭菌/消毒的温度与持续时间
5.培养基和试剂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 4789.28的规定执行
6.菌株
a)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或同行认可机构保存的,可溯源的标准或参考菌株
b)应对未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登记注册的原始分离菌株进行系统,完整的菌株
信息记录,包括分离时间,来源,表型及分子鉴定的主要特征
c)实验室应保存能满足实验需要的标准或参考菌株,在购入和传代保藏过程应进行验
证试验,并进行文件化管理
三.样品的采集
1.采样原则
确定采样方案,样品代表性,无菌操作原则,保存和运输中,防止原有微生物的数量变化
2.采样方案
a)类型:二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
b)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样品采集
3.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法:无菌操作原则, 采样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采样工具和容器
应无菌,干燥,防漏,形状及大小适宜。
a)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保持包装的完整,避免污染。
b)非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原包装小于500g的固态食品或小于500mL的液体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大于500mL的液体食品,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分别从相同批次的n个容器中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大于500g的固态食品,应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几个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c)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根据不同食品的种类和状态及相应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检
验单位,用无菌采样器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
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4.采集样品的标记
5.采集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四.样品检验
1.样品处理
a)核对信息
b)尽快检验
c)冷冻食品在45℃以下不超过15min, 2℃~ 5℃不超过18h解冻后进行检验
2.检验方法的选择原则
a)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b)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性检验方法时,应以常规培养方法为基准方法
c)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量检验方法时,应以平板计数法为基准方法
五.生物安全与质量控制
1.生物安全:符合GB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国家标准
2.定期对实验用菌株,培养基,试剂等设置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和空白对照
3.实验室对重要的检验设备(特别是自动化检验仪器)设置仪器比对
4.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人员比对
六.记录与报告
1.检验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观察到的现象,结果和数据等信息
2.实验室应按照检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准确,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验结果
七.检验后样品的处理
1.检出致病菌的样品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2.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
八.注意事项
1. 逐级稀释时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
2.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 次1 mL 无菌吸管。
3.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48 h±2 h。水产品30 ℃±1 ℃培养72 h±3 h。
4.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约4 mL),凝固后翻转平板。
5.培养时,普通平皿最多层叠不超过六个平皿。
6.每个样品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超过20min。
1.食品微生物检验基本原则,要求
2.适用食品微生物检验
二.实验室基本要求
1.环境:
a)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b)工作区域与办公室区域明显分开
c)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布局采用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d)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和洁净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e)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室)进行,洁净区域应有明显的标示。
f)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人员:
a)相应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b)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的消毒知识
c)食品微生物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d)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e)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辩色的实验
3.设备:
满足实验要求;放置适宜环境;定期检查,检定,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
操作安全;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
4.检验用品:
使用前清洁和无菌;需灭菌的检验用品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用合适的材料包裹或
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检验用品的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和未灭菌的
用品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灭菌检验用品应记录灭菌/消毒的温度与持续时间
5.培养基和试剂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 4789.28的规定执行
6.菌株
a)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或同行认可机构保存的,可溯源的标准或参考菌株
b)应对未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登记注册的原始分离菌株进行系统,完整的菌株
信息记录,包括分离时间,来源,表型及分子鉴定的主要特征
c)实验室应保存能满足实验需要的标准或参考菌株,在购入和传代保藏过程应进行验
证试验,并进行文件化管理
三.样品的采集
1.采样原则
确定采样方案,样品代表性,无菌操作原则,保存和运输中,防止原有微生物的数量变化
2.采样方案
a)类型:二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
b)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样品采集
3.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法:无菌操作原则, 采样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采样工具和容器
应无菌,干燥,防漏,形状及大小适宜。
a)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保持包装的完整,避免污染。
b)非即食类预包装食品:原包装小于500g的固态食品或小于500mL的液体食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大于500mL的液体食品,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分别从相同批次的n个容器中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大于500g的固态食品,应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几个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c)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根据不同食品的种类和状态及相应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检
验单位,用无菌采样器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
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4.采集样品的标记
5.采集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四.样品检验
1.样品处理
a)核对信息
b)尽快检验
c)冷冻食品在45℃以下不超过15min, 2℃~ 5℃不超过18h解冻后进行检验
2.检验方法的选择原则
a)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b)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性检验方法时,应以常规培养方法为基准方法
c)同一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量检验方法时,应以平板计数法为基准方法
五.生物安全与质量控制
1.生物安全:符合GB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国家标准
2.定期对实验用菌株,培养基,试剂等设置阳性对照,阴性对照和空白对照
3.实验室对重要的检验设备(特别是自动化检验仪器)设置仪器比对
4.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人员比对
六.记录与报告
1.检验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观察到的现象,结果和数据等信息
2.实验室应按照检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准确,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验结果
七.检验后样品的处理
1.检出致病菌的样品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2.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
八.注意事项
1. 逐级稀释时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
2.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 次1 mL 无菌吸管。
3.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48 h±2 h。水产品30 ℃±1 ℃培养72 h±3 h。
4.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约4 mL),凝固后翻转平板。
5.培养时,普通平皿最多层叠不超过六个平皿。
6.每个样品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超过20min。